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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买房,与卖方已签订了买卖合同。中介制定了一个阴阳合同,和卖方说是到手价,和我们说是税费各付,买卖合同上钩了税费各付,补充协议上写明了到手价。结果房子要交差额营业税,我们也要多支付契税。卖家经和我们友好协商,取消了买卖合同,并退回了我们的首付。可中介,在签订买卖合同后,提前收取了我们一半的中介费,我们认为交易未完成,不能收取,问其索要,被其拒绝,坚称居间合同达成后,就可收取。想问下,是否正确,如果我们想通过法律途径要回,一般流程需要多久,我们是否能胜诉,现在我们手上还有中介的收据,上面写着是未交易成功的房源的收据。我们也要多支付契税。如果我们想通过法律途径要回,一般流程需要多久,是否能胜诉

房产纠纷 2019-10-23 19:0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已经签订二手房居间协议的,在退还过程中,会遇到好多问题:n在签订买卖居间协议时,买卖双方是否都知悉合同内容,认可并签字!在要求退还定金时,要求是否合理,是否和合同约定有冲突。
    n定金金额是多少,是否有超出《合同法》对定金规则的要求。(10%以内)n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是否公平交易,中介方有无霸王条款。n建议解决办法:买卖双方可再行协商,能同意购买该物业,肯定对房屋有认同之处。
    只是交易过程中的一些方法没有达成统一。在协商达成一致时,请书写补充协议,配合买卖合同使用,完成交易。已不能协商的,可以先找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提请当地人民法院。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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