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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男朋友交往了两个月,就请媒人来下聘了,双方抓了包,当时请了媒人吃饭,对了八字,但是没有订婚,只抓了包。现在发现我和男方性格不合,分手了,男方说要我赔他金器钱。当时买金器是男方提出的,女方重来没有提过。男方只问女方去不去看金器,女方说去。当时买金器的钱,是男方父母用工资存的,当时花了几乎所有钱。金器是被男方父母带回了他家,现在分手了,男方想要女方赔金器钱,可是当时金器是被男方父母带回家了,没有拿到女方手上。这钱女方要不要赔付,女方家里也没有那么多钱。如果不需要女方付,女方应该怎么和男方解决,有什么具体解决方案吗?分手了,这钱女方要不要赔付,女方家里也没有那么多钱。如果不需要女方付,女方应该怎么和男方解决

离婚 2019-10-06 17:1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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