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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老师,我提前一周过问学生上课准备的美术材料工具,他们没有准备,不知道准备什么?我跟他们说:不然就统一一起来吧!班级负责人也同意了,后来打电话又说:大家要自己买。我说:东西都给你们定完了,这样不好,出尔反尔。他们的看我不高兴了,就又买了。 后来我告诉他们,既然我同学不买了,那就都别买了,自己买自己的吧! 他们一再坚持说买! 第二天我们系里找我说:学生去了教务处举报说我:强迫统一收钱买东西。教学校长给系里打来电话说:先停我的课! 我想问:学生是不是诬告?如果学校以后不上我上课!我是不是可以起诉学生诬告!就又买了。既然我同学不买了,那就都别买了,强迫统一收钱买东西。问:学生是不是可以起诉学生诬告!

教育 2019-10-12 20: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对于校内的人身损害赔偿问题,大多数赔偿标准适用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具体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你可再详细看看上述法律规定。
    另外,若准备到法院诉讼,可考虑将学校和侵权人均作为被告,因为,学校对小孩是负有看管监护义务的,对此,学校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当然,侵权人也要承担责任,另外,作为孩子的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本身负有监护职责,故在最终考虑责任时,会承担小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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