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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前几天去KTV唱歌 我们3个人 他们那4个人 中途我们这有一个人出去了 后来有有一个人出去了 剩我一个人在KTV 停有半个小时 我们这回来一个人 后面还有2个人 就骂骂咧咧到我们包房 我们刚开始就是语言沟通 他们杂的不行 最后双方动手打起来 在包房里他们2个我们2个 打着出去他们那4个人 把我打伤 鼻子两侧骨折右侧鼻骨塌陷 右侧眶骨内侧壁骨折 我一个人受伤 他们那三个人受伤二个轻伤 一个重伤 目前他们那还没出院 听说还有一个小手术 现在我们双方谁的责任大点呢 已经警察介入了 录了口供 调查 了监控 派出所愿意双方私了把我打伤 我一个人受伤 他们那三个人受伤二个轻伤 现在我们双方谁的责任大点呢

交通事故 2019-10-16 09: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打架造成轻伤二级,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民事赔偿协商解决,应当判处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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