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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您好,我是一名会计,09年9月份毕业后直接在现在这个公司上班,调到财务部后因为人少,我兼销售和账务会计,后来专门做总账务会计,这对于我刚毕业就有这种机会很难得,现在做了2年一直没什么发展,合同到12月份又要到期了,所以决定离职,可是老板直接对我说:“把这几年培养我的费用还给他”,这应该不合理吧?我帮他工作,他培养我是正常的啊?还有,因为我是会计,公司人又少,我怕我辞职报告交上去后没人交接,3个月后(我们公司规定会计辞职提前3个月申请)没人交接的话我是不是就不能走了,还是能直接走不用交接?这样的话以后账务有什么问题的话和我还有没有关系?谢谢老师为我解惑。我兼销售和账务会计,所以决定离职,这应该不合理吧?还是能直接走不用交接?有没有关系?

合同纠纷 2019-10-15 01: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强行调岗降薪可以辞职索赔吗?劳动者可以选择这样两种维权途径:
    一、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恢复原岗位。
    二、如果单位在你不到新岗位后拒不安排你的岗位、停发薪水的话,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以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你在这种情况下辞职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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