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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电动车逆行,可是我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突然小汽车拐入非机动车道,我躲闪不急与我相撞,机动车的玻璃撞在了我的头上,玻璃损害,但机动车的驾驶人员和车辆没有其他损害,我的眼睛被划伤,身体各部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电动车报废,后经交警处理,可是交警说是我的责任,我住院半个月,他们也没有任何的赔偿行为,交警大队也未做出明确的处理结果,请问交警大队处理期限是多长时间,我们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我是否应该得到赔偿,具体应该得到哪些赔偿,赔偿的比重是多少,如果交警大队迟迟未作出决定,或肇事司机不主动赔偿,我应该采取怎样的行动,现在家人都十分着急,也很迷茫,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希望律师能详细的帮我解答。我们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是否应该得到赔偿,赔偿的比重是多少,或肇事司机不主动赔偿

交通事故 2019-10-25 18: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中,其主要职责如下:
    (1)及时处理交通事故现场
    交管部门在接到相关交通事故报警后,应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及时处理事故现场,如:抢救伤员、财产、避免损失的扩大;维护现场,进行现场勘验;绘制交通事故现场图,核实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等。
    (2)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是整个事故处理中的关键,也是交管部门的最主要职责之一。
    交管部门在进行完现场勘验、调取相关证据及询问相关证人后,将根据事故情况依法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对相关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对于交通事故中的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可依法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4)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相应的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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