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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现在感觉很无助,希望能得到你的帮助。事情是这样的,我于2007年1月与我老公结婚,至2008年7月底离婚,原因是08年7月中旬他告诉了我一个我无法接受的事情,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他竟然在外面赌博欠下高利贷等债务高达几百万元,我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选择了和他离婚。由于结婚时,他家有房子我们没买房,房子装修的钱基本上是我出的,结婚后也没有买什么东西,可以说没什么共同财产,我们俩本来收入都不错,只是装修时欠了点债务,对于他一个人在外面借的钱,我一无所知,所以离婚时达成了协议,他在外面的欠款由他一个人承担。可是离婚后,由于他无力还款,许多债主将他告上了法院,并且将我也一同作为被告,法院也判决要求我一同还款,还每月在我的工资中扣款。现在又有几个人上诉,但是债权人在我离婚后将债务转让给了第三人,并且转让的事情我不知情,请问律师,现在对于第三人上诉要求我共同承担债务是否有法律依据,我是否可以不承担连带责任。

离婚 2018-08-19 09: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案件,涉及离与不离问题、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过错赔偿问题等。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总的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需要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判决随女方生活;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听取子女的意见,可以由子女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工资收入的20%-30%。 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分割。 如果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少分或不分财产,可以请求过错损害赔偿。
    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 (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你好,建议你拿上协议当面咨询律师 ,因为不清楚协议的具体内容,无法准确回答你。此种协议在司法实践中,有被法院支持的,更多的是没有得到支持,具体原因因为在法理上分歧很大,国家也没有具体法律规定。
    你姐姐还年轻,我觉得如果没有大额共同财产能协议解决的话可能对你姐更好一些。破碎的婚姻对女性的压力非常之大,更多的女性只想早一点逃出这段婚姻。至于维权,任何事涉及官司都不是轻松的事,如果你姐心理上能承受也没什么,现在她可能更想早点结束。
    当与不当,这只是我的建议。 究竟有没有诉讼离婚的必要,还请当面咨询律师。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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