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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离婚,养育三个子女,因在这个家不习惯,因他们没有把我家人看待。因还有老公姐姐在家,他们是一家人,我要离开这个家,不愿再受委屈。能给我余生一个自由我要离婚,养育三个子女,因在这个家不习惯,因还有老公姐姐在家,不愿再受委屈。能给我余生一个自由

离婚 2019-10-25 16: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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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从这条规定中可以看出,父母抚养子女是应尽的义务,子女赡养父母也是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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