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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男朋友,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他得知我有信用卡,于是他问我要信用卡用,当时没有想就借给他用了,他连续借了两张,后来寒假回家了,他消费都没有经过我的允许,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消费了多少,寒假回来没有两个月,我们就分手了,他那时候说会按时还钱的,但后来他失业了,一直没有还,银行打电话催款了,他没有钱,我觉得这会影响我的信用问题,于是我就把这个钱给还上了,因为是分过期的,所以还得钱不是很多,也是我能承受的,后来他写了欠条也按了指印,刚开始的时候他照着上面的做了,但后来他就不还了,银行打电话一直催我,我也跟他说,他说他会想办法,后来银行打电话要全额还款,他说这对他很难,但银行催的很紧,我就借朋友的钱把钱还上,又在另一张卡上又还了三百,他知道我还了后,说会在这几天把钱给我打过来的,现在已经过了十多天了,联系不到他,他电话停机,留言也不回,今天打开邮箱一看,看到几封邮件是消费详情,结果看到A把一张卡还的都消费掉了,我感到很不安,我觉得他是欺骗,我有他写的欠条,还有一段他承认信用卡是他用的一段录音.下面我该怎么做?请问这件事我要怎么办?清帮助我,

银行 2018-08-19 10: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但事实上这两种书面证据在司法实践领域有着不同的含义:  
    一、借条证明借贷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  
    二、借条肯定存在借款关系,而欠条则不一定存在借款关系(即现金流转关系)。  
    三、借条形成所依据的是双方的借款事实。欠条所依据的事实则多种多样,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经济纠纷所产生的欠款,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欠款,因犯罪行为面产生的欠款等等。  
    四、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不同:仅仅依一张欠条提起诉讼的,很难得到合议庭的支持,还需要向法庭说明欠款形成原因及提供相关的证据(如经济纠纷的应当提供合同)。而借条在一般情况下无需证明其形成原因,仅需向合议庭说明借款的时间即可。  
    五、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不同:没有明确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 欠条写法:标题:借款的写借据、借条,欠货款的写欠条;内容:写清楚出借人姓名(可以不写)、借款人姓名(要和身份证、居住证姓名一致)、借款金额(大、小写一致)、借款用途(可以不写)、借款期限(可以不写)、利息(可以不写);署名:不论标题、内容由出借人或借款人书写,或打印,借款人必须亲笔签名,写明借款日期。需要说明的问题:出借人要留存借款人身份证、居住证、工作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如果借款数额较大,通过银行转账,可以写明双方银行账号,出借人留存银行转账凭证。
    见:借据今因需要,向借款(大写)元(¥元),利息为,期限个月。借款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年月日
  • 欠款没有欠条可以起诉,借款没有借条就无法起诉,他可以说没有借你的钱。欠款不同,只要是欠款,都有的的事由,有欠款的事由证据就可以起诉的。比如欠工资,只要有劳动合同和劳动事实就可起诉。
    欠货款只要有买卖合同或收货签单或发货签单就可以起诉。欠租金只要有租赁合同就可以起诉。只要是欠款,不管欠什么钱,都能找出证据的。如是借款,借条是唯一的证据,没有借条,在法律上就等于没有借钱。
    借条是借款的唯一证据,欠条不是欠款的唯一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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