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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架,女方要离婚。离家出走,男方报警能查到火车记录么?

离婚 2019-10-29 02: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家出走这种方式不符合我国关于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国的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该条规定中虽然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的规定,但不是分居满两年就一定可以离婚。
    事实上,分居十年二十年也不会自动离婚,所谓分居一定时间会自动离婚是人们对这个法律条文的误解。
    即使分居满两年,也不是自动视为离婚,协议离婚的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起诉离婚的要通过法院起诉,判决离婚生效后才是正式离婚。
  • 少女离家出走是自愿的??但他家人如果报警??那个收留他的人会不会负法律责任?不需要负法律责任的。
    首先,你没对少女做出任何主观上的和事实上伤害。
    其次,少女虽然只有17岁,但你们是厂里认识的,也就是说对方已经开始打工,靠自己的工作作为生活主要来源,这就完全可以视同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只要是自愿的,收留或者说同居是可以被允许的。
  • 如果男方在结婚前盖的房子,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如果是在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盖的房子并登记在男方或男女双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民事纠纷警察大多数以教育和调解为主,你也不希望把你们两个都拘留罚款吧?如果确实是家庭暴力,你可以告诉警察事情,请求验伤,并且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婚姻法、完全可以法院判处离婚。
    如果有必要,你应该向司法部门申请离婚,在一定期限内,对方不同意,可向法院申请强制离婚,如果他已经侵犯你的人身自由权,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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