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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购房合同是夫妻两人签的,由我方出自全部首付,向银行按揭贷款,她没出过资,也没还贷款,现在房产证上想写一个人的名字怎么办婚后购房合同是夫妻两人签的,向银行按揭贷款,也没还贷款,现在房产证上想写一个人的名字怎么办

银行 2019-10-28 14: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分割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况,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此时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 办理房产抵押按揭贷款合同公证所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如委托办理的须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原件);离异的须提交离婚证(原件),最好附未再婚证明;未婚的最好能提交未婚证明。  
    3、户口本(原件)。  
    4、个人收入证明(原件)或从银行操作文本上复印。  
    5、购房首付发票(复印件)。  
    6、如果借款人本人不能亲自办理,并且婚姻状况为未婚的,须按(样本一)提交委托书,如果当地公证处不同意在委托书上写明未婚字样的,须同时按(样本二)提交未婚声明书。  
    7、如果借款人夫妻双方都不能亲自办理,须按(样本三)提交委托书;如果夫妻一方办理的,另一方须按(样本四)提交委托书;离异的须按(样本一)提交委托书。  
    8、委托书的委托权限可根据具体事项进行增减,但是必须有同意赋予公证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意思表示。  
    9、以上委托书和声明书须经公证处公证。

  • 1、婚后购房,购房合同上不一定要求填写夫妻双方名字。
    2、婚后购房,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在办理房产证时一般会要求提供夫妻双方资料,登记为共同共有。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1、该房屋的贷款应由申请人偿还,但是开发商违约的,申请人可以另行其追偿:
    (1)按揭贷款合同的订立虽然是以商品房的买卖合同有效成立来做为前提条件的,但是购房者跟贷款银行两者之间是一种借贷的关系;
    (2)而与开发商之间则是一种房屋的买卖关系,虽有两者都关系,但完全是两种独立法律关系(两者的合同双方是不一样的)。
    2、申请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借款方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当事人偿还欠款,在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偿还欠款的义务的,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35条的规定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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