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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不在一个地方,都已经同意离婚,不能一起出席,要离婚的话怎么离,可以一方去民政局办理吗一方去民政局办理吗?双方不在一个地方,都已经同意离婚,不能一起出席,要离婚的话怎么离,可以一方去民政局办理吗?需要怎么个流程可以一方去民政局办理吗一方去民政局办理吗?要离婚的话怎么离,可以一方去民政局办理吗?需要怎么个流程

离婚 2019-10-26 17: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一人一半,需要律师帮助可以来电联系,我在河北香河能够帮助到你们,法律上离婚有两种方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起诉状、你的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要求离婚的证据、关于子女及财产的证据等,需要律师帮助可以与我联系,法院能否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婚姻关系能否继续维持,建议在律师指导下收集相关证据,这样可以提高你离婚的胜算。
  • 如果夫妻感情确实破裂,可以协商离婚,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也可以不协商直接起诉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但一方有转移、隐匿、损坏财产的,可以要求对其少分,如果是对方的过错造成离婚的,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损害赔偿金;孩子抚养权的判归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综合分析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那一方抚养更有利于孩子,一般两岁以下孩子原则上判给母亲,十岁以上的孩子要看孩子自己的意愿,不抚养孩子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是固定收入的20—30%,如果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对方的经济情况合理确定。建议委托律师办理,欢迎来所来电免费咨询。
  • 双方可以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同时,如果双方是乡镇户口的,可以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规定,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另外,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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