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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怀孕5月,我现在提出离婚,他说让把孩子拿掉,我能得到多少赔偿,或者别的什么

离婚 2019-11-02 19: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怀孕及哺乳期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可以!
    关于补偿,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婚外情可以成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依据,不能作为双方财产分割的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规定,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 1、双方都不可以要精神损失费。
    2、彩礼是否能要回,现在不是很好确定,可以主张。
    3、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女方不同意,男方又没有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4、你父母可以作为证人,但是证明效力不高。
    5、个人是不能到移动调取通话记录的,可以申请法院调取。
    6、那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就只能起诉离婚,第一次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不大,那就等判决不离婚的判决书生效后的6个月再次起诉离婚。
    7、没有青春损失费的规定。
    8、感情破裂才是离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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