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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公司变更法人代表,原法人签的租赁合同需要更改吗?原法人财产抵押贷款合同,放贷款方会要求变更吗?请问公司变更法人代表,原法人财产抵押贷款合同,放贷款方会要求变更吗?

离婚 2019-10-27 12: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人变更可以和股东变更同时进行变更登记。一般而论,法人变更程序相对复杂,股东变更相对简单。法人变更内容较多,如经营范围、经营地点、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董事和监事、合并、分立的,与股东变更基本同时的可以一并申请变更登记,不同时的则应当分别进行变更登记。
  • 抵押变更登记是指抵押双方在合约履行期内发生债权转移、或抵押权转让、或在抵押期间抵押标的物更换而进行的登记。抵押变更登记含抵押标的物变更登记、在建转房屋抵押登记、抵押当事人变更登记、期房抵押转房屋抵押登记。办理时应提交的证件有:变更登记申请表;抵押变更合同或补充合同4份;其他文件资料参照上述各类抵押登记收件。  许可条件:  
    1、已取得房屋他项权证书;  
    2、已取得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变更抵押权的书面协议  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他项权证书;  
    4、房屋所有权证书;  
    5、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变更抵押权的书面协议;  
    6、因抵押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发生变更、或者抵押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发生变更、无需提交第
    (5)项材料。但他项权证书变更需与房产权证变更一并办理;  
    7、因被担保债权的数额发生变更、还应当提交其它抵押人的书面同意文件;  
    8、其它必要材料  办事流程:  申请人带申请材料向建设局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受理→初审→复审→核准
  • 公司法人进行破产清算,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理论称此现象为买卖不破租赁。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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