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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015年1月15日我也加入人民通惠。当时这个我也不知道,就有人给我推荐说很有前途,是国家领导支持的,也有实体店。然后关于很多人民通惠实体店开业视频等很多视频发给我把我加入了。2017年10月还说股票快要上市了,公司还需要我们的支持,成员都交钱,当时多少钱加入的现在就交一半就可以。从那以后一点消息都没有,那个人也找不到,也联系不了。当时我交5000元加入的,2017年10月还交2500元。我手里没有任何证据,可以把我的钱要回来吗?2017年10月还说股票快要上市了,当时多少钱加入的现在就交一半就可以。可以把我的钱要回来吗?

综合法律 2019-10-29 08:0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一般民间借贷的时效是两年,即从债权人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两年内计算。如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在2000年1月1日还清欠款,但是至2002年1月1日,债务人也未还清欠款,债权人也未起诉,则债权人的债权在这时在时效方面已不受法律保护了,他如果向法院起诉债务人,债务人完全可以拒绝履行,法律也会支持债务人的说法,债权人的钱就不会收回了。
    非法的债务法律也不保护。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法律的保护。但是如果违反法律或是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如张某明知李某要去赌博,还要借钱给他以充赌资,显然张某的债权不受法律保护。
    再如王某在赌博中输给李某3万元,无钱支付,打欠条一张,李某若以此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还赌博中的赌帐,则法院不会支持这种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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