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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青海西宁XX的A家族涉黑案件,在其老板的授意下,我朋友故意伤害他人,造成他人二级轻伤,该承担什么后果,可以取保候审吗,有没有必要请律师?我朋友故意伤害他人,造成他人二级轻伤,该承担什么后果,可以取保候审吗,有没有必要请律师?

刑事辩护 2019-11-03 14: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取保候审不能决定判决结果,公安局侦查终结,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审判。不能取得受害人的谅解书,不能从宽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3条(请注意理解条文)
    根据案件事实,认为已经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匿的,如果保证人与该被告人串通,协助其逃匿以及明知藏匿地点而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的,对保证人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如果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同时也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保证人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应当以其保证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数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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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故意伤害案中,以警方的伤情鉴定结论为立案定罪依据。达到轻伤标准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属于重伤,依法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量刑。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的,从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办理取保候审不一定必须请律师,犯因嫌疑人本人、亲属或聘请的代理律师都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由公安机关执行。
  • 对孕妇犯罪具体情形的规定,孕妇犯罪后的刑罚量刑有一定的特殊保护,但不意味着孕妇犯罪可以免除刑罚。法律上对于孕妇的处罚按照如下规定: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可以监视居住。
    可以对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予以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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