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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是黑户想买车办不了那个分期付款她用我的名义办分期付款如果他还月供供不了了我让担保公司直接把车拖走和我的征信没什么关系吧

离婚 2019-10-31 14: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买车贷款有正规的担保公司是可以不需要担保人了  通常情况下,在通过正规大型的担保公司贷款的时候,还是比较靠谱的。不过,需要借款人注意以下问题:  
    1、寻找担保公司的时候,需要找正规大型的担保公司做担保,担保公司的手续要齐全;  
    2、找担保公司贷款不能完全保证借款人就一定能获得贷款,担保公司的作用仅是为借款人做担保。如果借款人资信条件太差的话,申请贷款也是有难度的;  
    3、通过担保公司贷款所产生的费用会比直接通过银行贷款的费用高一些;  
    4、找担保公司贷款,一些担保公司可能会要求借款人支付押金,在贷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要忘记要回自己的押金;  担保贷款买车来说可以概括为以下流程:
    1.订车
    2.交纳首付
    3.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4.发放贷款
    5.提车
    6.还款。  因此,消费者在购车时应当注意是否符合以上流程,另外购车时应当尽量选择正规经销商以及正规银行放款,不要贪图小便宜。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小心这些无效条款  买卖双方在订立分期付款合同时要充分考虑交易风险、双方的商业信用,在订立违约条款时特别要注意不得与现行法律相抵触,否则存在条款无效的可能。  实践中,买受人因主客观等因素导致不能依约按期付款的例子比比皆是,但在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买受人往往无法预见未来的这种变化;而出卖人则考虑到出现上述风险的可能性,预先在合同中通过格式条款将风险全部转嫁给买受人。
    为此,国家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在合同约定自由原则的前提下,适当对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约定进行一定强制性的限制,遏制买卖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不公平的格式条款的效力,如我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的使用费。
    但双方不得在合同中约定,买受人尚未支付到期货款金额低于总价五分之一,出卖人有权要求支付全部价款或解除合同的条款。

  • 一、贷款时需要担保的情形
    到银行贷款,不一定都需要担保人或者担保公司。不过,在遇到以下几种情况的时候,往往要求借款企业找担保公司:
    1,借款人缺少抵押物或者抵押物抵押价值不足时。如借款人想要借100万,但抵押物的评估价值只有80万元这样的情况;
    2,借款人缺少财力证明的时候,如银行要求借款人开具的某些文件借款人没有开具的时候;
    3,借款人资质条件不够好,如,借款人的征信记录里,曾经有过一次左右的预期这样的情况。银行从风险方面考虑,会要求借款人找担保公司担保,将风险转移。
    二、通过担保公司贷款的优点
    1,放款快。因为有担保公司担保,银行承担的贷款风险就要低很多,所以放款速度较快。
    2,额度高。如果借款人直接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为了保障贷款顺利回收,会结合借款人的实际情况为其制定合理的贷款额度,但该额度一般都不高,如果找担保公司担保的话,可以大大提升贷款额度。
    3,门槛低。一般来说,借款人在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贷款机构要求等情况下都很难获贷,这时若有担保公司担保,事情将会变得非常顺利。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9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二、《合同法》第22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快速审批秒下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第10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第11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第13条规定: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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