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我2019.2.27进了一家公司,说好的每月15号发工资,我们也没签合同。她们大量招人大量裁人。我在2019.5.19被辞退,也没打招呼,直接说第二天不用上班了,发不起工资了,因为四月份工资到现在推迟二十天了,五月份工资都没发。老板说工资给,但她帮我们做的业绩不给。我们工作性质主要也就是业绩。我该怎么做?需要您的帮助我们也没签合同。我在2019.5.19被辞退,但她帮我们做的业绩不给。我该怎么做?

合同纠纷 2019-10-27 10:5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工资支付制度包括如下事项:
    (一)工资的分配形式、项目、标准及其确定、调整办法;
    (二)工资支付的周期和日期;
    (三)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及支付办法;
    (四)工资的代扣、代缴及扣除事项;
    (五)其他有关事项。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玉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