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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我这边给人欠了7000块??到现在一分不还我??人也找不到??但是有他身份证??没借条??微信聊天记录没了,??但是有人证??我如果说通过录音让他说出确认我欠钱7000??能成为证据吗

债权债务 2019-10-30 14: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聊天记录不能作为追债的直接证据,如果想追回债务,应该积极收集其他证据,比如转账记录,在场证人,等等,最好有借条或者欠条。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不管结果会怎么样,都要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采用其他办法。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 对于欠钱不还需要什么证据的问题,从债权人一方来说,首先要确定是什么背景的欠款不还。如果是借贷关系的欠款不还,就应该收集银行的转账或汇款回单、微信或支付宝转账的截图、QQ或微信的交流记录、电话录音等;如果是贸易往来、合同兑现、消费服务等方面形成的欠款不还,必须收集与之相关和对应的证据,比如供货合同、商品验收清单、还款协议、接受服务的确认单据(例如车辆维修清单等)。
    债权人要保留好具体的证据,并注意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催讨债务。
  • 如果对方欠钱不还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让对方执行判决书。如果对方是有财产而拒不还钱的话,那么法院对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将对方进行拘留让对方执行判决书。但是如果对方是没有财产而无法执行的话,那么此时法院是不能对其拘留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
    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所以,债务履行期限不明确属于履行期限未届至的情形,债权人虽然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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