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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下班沿路边骑自行车回家(小县城无自行车专用道),左前方行驶的面包车突然靠右急停,导致我父亲急刹车摔倒,头摔在路沿石上,颅骨骨折做了硬膜外血肿的手术。除了父亲本人口述,还有监控视频和路人为证。请问像这种情况,交警那边会如何做责任划分呢?有可能对方全责吗?我方因治疗产生的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还有误工费等等,是不是也是按照这个交警的责任划分比例由对方相应承担呢?交警那边会如何做责任划分呢?有可能对方全责吗?是不是也是按照这个交警的责任划分比例由对方相应承担呢?

交通事故 2019-11-01 05: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警一般如何处理交通事故:
      
    1、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
      
    2、属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
      
    3、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察员、绘图员应签名或盖章。当事人在现场的应当签名或盖章,不在现场或无能力签字的,应由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无见证人或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应当记录在案。
      
    4、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驶离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布置追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生协查通报。
      
    5、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交通事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
      
    6、询(讯)问当事人、证人和有关人员。
      
    7、采集、提取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
      
    8、对不预付或无力预付抢救治疗费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扣交通事故责任者的车辆,暂扣车辆期限可以至损害赔偿调节终结。
      
    9、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15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评定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请书后30内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10、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死者尸体,经检验鉴定后,向死者亲属送交《尸体处理通知书》,逾期不办理丧葬事宜的,经上级负责人批准,由主管公安机关派员强制处理尸体。

  • 1、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因此,如果出现无法划分双方各自过错责任的情况下,在此类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适用公平原则计算赔偿数额,但公平并不意味着双方承担同等的责任,更不意味着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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