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律师,我的孩子在学校课间时间和同学玩耍时导致对方腰部损伤,两个孩子都保了意外伤害保险了,保险公司有没有义务索赔我的孩子在学校课间时间和同学玩耍时导致对方腰部损伤,两个孩子都保了意外伤害保险了,有没有义务索赔

保险纠纷 2019-10-27 21: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定额给付性保险,当保险责任构成时,保险人按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或残废保险金。  死亡保险金的数额是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当被保险人死亡时如数支付。
      残废保险金的数额由保险金额和残废程度两个因素确定。残废程度一般以百分率表示,残废保险金数额的计算公式是:残废保险金=保险金额×残废程度百分率  在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同时也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最高限额,即保险人给付每一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残废保险金累计以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
  • 在寄宿学校打了别人学校有责任吗意外保险给赔偿吗? 有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精神抚慰金等。
  •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把握索赔时效。发生保险事故后,如果在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范围内,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权利向保险公司请求赔付保险金,保险公司有义务受理索赔申请,承担赔付责任。不过保险公司的这项义务并非一直存在,而是有一个有效期限。
      如果在有效期内索赔,保险公司必须予以受理,如果超过期限,保险公司可以认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放弃索赔权利,从而拒绝受理索赔。理论上将这一期限称为索赔时效。按照我国规定,的索赔时效为两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为五年。
    索赔时效的起算日不一定是发生保险事故的当天,而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是哪一天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那一天就作为起算日。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株洲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