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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出生的女性工人编制,挂靠在企业,按理2018年年满50岁必须退休,可否有其它理由,企业用有技术人员职称,延缓她的退休年龄至55岁?企业养老金要替她代缴吗?挂靠在企业,按理2018年年满50岁必须退休,延缓她的退休年龄至55岁?企业养老金要替她代缴吗?

劳动纠纷 2019-10-29 14:0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劳动关系亦自然终止,依法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该劳动者仍属用人单位职工,与其他劳动者享有同等待遇。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裁减的,用人单位应依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和额外经济补偿金。
  •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20%,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8%,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2%,你自己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
    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
    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缴纳8%,你自己缴纳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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