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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两夫妻因感情不合两地分居三年可以在外地起诉离婚不?

离婚 2018-08-20 00: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会判决离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您好,离婚仅有以下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一、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无过错一方还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包括精神损失的赔偿等。
  •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
    (四)项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可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是法定的离婚条件,符合这一条件的法院必须判决准予离婚。但司法实践中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即使分居超过二年,第一次起诉的,如果对方坚持不同意离婚,判决准予离婚的可能性还是非法小。法院主要有二点考虑:一是给双方冷静的时间利于和好,二是给不同意离婚的一方情绪上缓冲的空间,以使其对法院或对方当事人做出过激的反应。一般的婚后不正当关系尚未达到应当判决准予离婚的条件,法律规定的是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现行法律没有赋与配偶向第三者主张权利的权利,因此,即使达到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赔偿标准,也只能在离婚的基础上向配偶提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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