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西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可以报销生小孩的费用吗

保险纠纷 2019-11-01 08: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医保报销:
    (一)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二)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支付比例分三个档,以三级医院为例,起伏标准:3万元,在职85%,退休91%,3万-4万在职90%,退休94%,4万以上,在职95%,退休97%。
    普通住院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精神病住院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起伏标准减半。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最高7万元。住院大额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大额的支付比例一律为70%;
    (三)就医管理: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
    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的范围;
    (四)报销流程: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 城镇医疗保险可以报销多少钱,  以天津市为例:天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就医类别、医院级别和参保人员的类别确定不同标准:  1)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年满79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两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医疗保险是什么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  医疗保险同其他类型的保险一样,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预先向受疾病威胁的人收取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因此,医疗保险也具有保险的两大职能:风险转移和补偿转移。即把个体身上的由疾病风险所致的经济损失分摊给所有受同样风险威胁的成员,用集中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来补偿由疾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 产妇医疗保险报销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2.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3.婴儿出生证。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5.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 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的病种范围  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癌症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血友病;肝移植术后抗排异;糖尿病;偏瘫;肺心病;红斑狼疮;精神病等九种病。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门诊特殊病还包括癫痫、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癫痫――脑电图检查;血常规、血小板计数、肝肾功能检查;抗癫痫药物治疗、抗癫痫药物血药浓度监测。  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尿)常规检查、骨髓象检查、雄性激素、免疫抑制剂、抗生素。  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血(尿)常规检查、骨髓象检查、paig及血小板相关补体检测、糖皮质激素、免疫抑制剂、抗生素。  参保城镇居民患有已经纳入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管理的病种,其医疗费的报销范围比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西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