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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姻期间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吗,万一离婚了可以分财产吗,怎么样分,谢谢

离婚 2019-10-31 08: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诉讼追讨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债务
    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 协商一致怎么分都行,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共同财产共同分割。
    夫妻离婚,首先要确定共同财产范围,原则上婚后所得,无特殊约定,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共同分割。原则是平分,适当照顾女方、无过错方、带小孩的一方。
    离婚时涉及房子和车子等财产的分割,通常是一方得房、得车,按分割时的市场价值给另一方一半的补偿。
    当然,如果房子和车子有未还清的贷款,在确定其实际价值时,应以分割时的市场价值,减去所欠贷款,剩余部分为双方可分割部分。
    一方得房并负责余下贷款。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用。

  •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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