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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女性朋友,她和她老公没有办结婚证,但是是有三个孩子,孩子都上户口了,现在她不想和她老公过了,但他老公不同意,她想直接离开,和她现在喜欢的人在一起,也不想给孩子抚养费,请问这个可以吗?如果她老公去告,怎么办,说的简单的,现在她是不不下去了,想离开和别的男人开始新的生活,也不想给现在的孩子抚养费,该怎么做?谢谢!孩子都上户口了,也不想给孩子抚养费,请问这个可以吗?也不想给现在的孩子抚养费

离婚 2019-10-29 20:3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具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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