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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出了车祸??当时交警来吧车子扣了 伤着没有什么事情 就是掉了一颗牙 他说是我撞掉了 但是当时没有流血 我去好几家医院??医院都不证明 这个牙齿是这个车祸造成的 我让他和我一起去处理 算我全责 我把车子弄出来 他去看了 看了收好发票 看好了我们在处理 他不去 我的车子是不是交警吧责任书出了就可以拿出来了我出了车祸??当时交警来吧车子扣了 伤着没有什么事情 是不是交警吧责任书出了就可以拿出来了

交通事故 2019-10-30 06: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
    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 车祸赔偿怎样算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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