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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临时雇佣工作,工作做完后,雇佣方又让我帮他做点别的活,导致触碰高压电,头顶有烫伤,脸部三分之二烧伤,又脚小脚趾截肢,脚面小腿需要做植皮手术。雇佣方现在医药费不想出,我想咨询一下我应该怎么做?从哪起诉?需要赔偿多少?受临时雇佣工作,脸部三分之二烧伤,雇佣方现在医药费不想出,咨询一下我应该怎么做?从哪起诉?需要赔偿多少?

劳动纠纷 2019-11-01 09:5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是全责的话,要将医疗费扣除不合理用药,即自费部分,在交强险和商业险内是全部报销的,如果你是主责或交责,那么在交强险内报销10000元后,超额部分在商业险内按销你所占的分成,自费的药是看医院怎么给伤者用的药,如果用便宜的药就能治病了,那么用进口药来治的话,保险公司有可能是全剔掉的,但不是全部都这样,只是哪一类剔除,并不是统算全部将医药费按50%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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