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的车刚买一个多月新被撞坏了对方付全责。可以赔偿折旧费吗?

交通事故 2019-11-01 10: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目前法律中暂没有关于车辆折旧费赔偿问题做出的相应的规定。所以在实务中全国各地法院在判决上也是五花八门。有充分证据证明车辆折旧费的,大都予以支持,否则得不到法院的支持。而且在实践中,对车辆折旧费的评估和鉴定也不易做出.一般都建议律师在实务中告诉当事人,让当事人自己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诉讼,因为这个标准不好衡量。

    二、关于车辆折旧费向谁索赔的问题。通过调查研究目前在国内很多保险公司一般对车辆折旧费都规定了免责事由,即折旧费不属于保险理赔的范围,他们从《保险法》的角度给出了理由,我国保险法的赔付的原则是只赔偿直接损失,不赔偿简介损失,保险公司一般都把折旧费列为间接损失,所以都不予理赔。那么对受害者来说该怎么办呢?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就像人遭受侵权之后是一样的,无论怎么修复都不可能和以前没有发生事故时一样,所以这块损失是客观存在的,大家也是都能感觉到的,举个例子说:假如一辆刚的奔驰被追尾,少则喷漆、钣金上千元,多则达上万元,修复了之后再到市场上交易,肯定和没有发生事故的同等规格的车辆价格便宜,所以主张车辆的折旧费在实践中是能够理解的。
  • 如果发生侵权损害后,认定侵权方付全部责任,则可以依照全部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对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的大小,应以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为依据,予以全部赔偿。
      
    1、侵害国家、集体、公民个人财产造成损害的,既要赔偿现实财产本身的损失,也要赔偿可得利益损失。
      
    2、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3、侵害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 1、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对方全责,根据己方损失向对方主张赔偿。
      
    2、首先根据对方的车辆是否机动车、车辆驾驶人员与车主的关系,机动车辆的投保公司来确定赔偿责任人,即确定案件的被告。
      
    3、己方财产损失的,可以主张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4、己方人身受伤害的,根据受伤程度计算赔偿金,可主张的赔偿项目有: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辅助器具费、交通费,伤情严重构成伤残等级的,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鉴定费,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赣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