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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伯是低保户,村里有危房改造,让大伯先垫钱,大伯拿不出来,村书记找志愿者(书记的舅子)垫钱,政府下来钱,就把钱给我大伯,房子就是志愿者的,在我爸不知道情况下把房权过户了,我想问问书记这样违不违法,房子能不能要回来?(大伯是自己一个人!)村里有危房改造,房子就是志愿者的,问问书记这样违不违法,房子能不能要回来?

房产纠纷 2019-11-02 10:3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对于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分离的房产而言,不及时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可能会影响房屋所有人维护自己的权利。依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七十条规定,依法登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如果所购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得到法律确认,在实际操作中就无法判定所购房屋的用地是否合法。没有土地使用权证,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贷款,而且有被原土地使用者抵押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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