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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吗,想咨询下借钱不还的问题,还有利息的问题

债权债务 2019-11-02 15: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借款人借钱不还的,出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 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 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 借钱不还何地起诉的问题,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管辖权,也即可以选择。 如果被告不是本地人,对方经常居住地又不在本地,你肯定不想跑大老远的地方起诉,可以选择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那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amp;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amp;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如果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那么民间借贷纠纷的合同履行地就是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基本上就是以你的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了,也即可以在本地起诉。
    如果你在B地居住有一年以上,是可以直接在B地起诉的。
  • 对于债务纠纷,债务人不按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偿还债务的,作为债权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中规定: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没有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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