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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签了一份服务合同,是一家婚恋平台公司,当时对方说给定金2000元,套餐总价4888元。那现在我不需要这个套餐了,和对方沟通过,对方不给退,还说只有他们说退的,我们的不能,然后没有给合同给我,现在我想退,我能退到吗?有什么办法?后来再去谈,对方只能说帮我延迟尾款付款时间,我只能无奈的答应了,那现在我该怎么做才能拿回定金。对方收的定金是否超出了20%那现在我不需要这个套餐了,对方不给退,我能退到吗?那现在我该怎么做才能拿回定金。

合同纠纷 2019-11-02 08:2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额的百分之二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若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得不到法律的保障。
    也就是说,在房屋买卖中,房产交易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定金数额,一般来说交纳3~10万元,但是 不能超过主合同标额的20%,如果房屋定金支付超出20%,那么超出的部分就不属于定金,是得不到相应保障的,因此定金并不是越多越好。
  • 物业服务: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这个解释是目前比较全面、标准的说法,具体内容可以参考《物业管理条例》,其中规范的内容全部围绕物业服务展开,对条例了解清楚后,相信你对物业服务有比较清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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