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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喝酒后,发生口角冲突,吵架后,双方不合,发生了手脚,对方打到我的脸部和头部,我目前想咨询一下,我打到对方的脖子和后背,有五公分左右的伤口,是用玻璃打伤的,现在,对方已经把伤口了。我目前也在医院,我想问问伤口缝合后,还可以做法医鉴定吗?如果对方做了法医鉴定,我这边需要怎么办?我从片子上显示头部,胸部都没有重伤,我该怎么办?双方喝酒后,发生口角冲突,发生了手脚,是用玻璃打伤的,我目前也在医院,还可以做法医鉴定吗?我这边需要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10-31 17:1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伤残等级鉴定是以病情经治疗稳定后为准。
      
    1、轻重伤的鉴定,是以伤后当时的创口(深达皮下部分)的长度,或者愈合稳定后的疤痕长度来定伤的,与缝合针的长度无关。
      
    2、你说的原伤口长度,是否是医院病历所说的长度?医院医生一般不会用尺子量长度的,所以不准确。
      
    3、只有法医鉴定的时候才会量创口或疤痕的长度。
  • 消费者可以充分行使其享有的社会监督权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产品质量法》第22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第23条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
    ”社会组织主要指各级消费者协会及质量管理协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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