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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父亲的年龄小了一岁有什么事吗??像给小孩上户口??保险啊什么的有影响吗

保险纠纷 2019-10-31 10: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公安机关就应该给其上户口,同时可向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反映情况;

    2、对于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问题,各级政府应该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等的规定依法征收。对计划生育部门能够征收的尽量征收,不能征收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对于流动人口征收 社会抚养费的问题,公安机关可以实行居住证和身份证管理制度,不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对象流动到哪里都可以查到,在单位的可以按月扣工资,经商的可以申请执行他的财产,还可以查询其银行的存款等处施,根本就不存在无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问题;

    4、如果公安机关长期不给没有能力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对象户的小孩上户口,作为小孩是无辜的。他为了读书、就业等要求公安机关上户口,而公安机关拒不办理, 如果他起诉到法院,告你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 公安机关是没有法律依据来反驳的。 假定公安机关以其父母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为理由,那是肯定站不住脚的,因为 缴纳社会抚养费不是公安机关上户口的前置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等的规定, 缴纳社会抚养费与公安机关上户口是相互独立的行政行为 。而且公安机关给超生的小孩上了户口,也给征收社会抚养费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5、如果各级政府硬要执行“ 给小孩上户口非要缴纳社会抚养费才能上”,那就先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等法律的规定,同时将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撤销,统一由公安机关 征收社会抚养费就行了。
  • 小孩上户口的基本证件是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孩子的准生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夫妻双方计生办的婚育证明,到夫妻随意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给孩子上户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
    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小孩上户办理程序:
    1、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 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
    准备的证明有:
    1.计生部门的“准生证”。
    2.小孩在医院出生的出生证明。
    3.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
    持以上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一般花不了多长时间即可办理完毕。
  • 遗产的继承与年龄户口没有多大的关系,
    一、继承的方式有两种,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当去做公证继承,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遗产分配的规则:
    1、先将父母的遗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
    2、先去世的一方的遗产由他的父母(如果还在的话)、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然后再依照这 种规则继承后去世一方的遗产;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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