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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对另一方太失望了,结婚三年多,小孩2岁,双方都没有感情了,我他属于妈宝男那种,家里面的婆媳关系处不好 ,他在中间也不说话,好像任由我们去争,大晚上的我淋着雨出去,我眼睛都哭肿了 他也不管我会不会出事,他妈要是哭了 他就心疼的不得了 还好意思发信息说他妈哭了 意思我还不回去 ,那我呢 谁理解我,反正不关他的事,在婆家,对婆婆说话要尊重她,语气重一点也不行,不然会记恨很久,她们母子说话我不能多嘴 不然婆婆就警告我她们说话不许我多嘴,我知道自己这么多年来一直就是个外来人,我犯点错,他的亲戚就在后面说我不会做人,我受够了,以后的日子太长了,我不想和他耗下去了,也不想再卑微的讨好他家任何一个人了,唯一就是放不下我的女儿,我希望我能拿到她的抚养权,麻烦律师了结婚三年多,小孩2岁,意思我还不回去 那我呢 以后的日子太长了

离婚 2019-11-01 09: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 养父母对孩子的抚养同亲身父母一样:
    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2、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3、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4、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5、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 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多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双方均要求抚养的,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身心健康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另一方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对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考虑该子女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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