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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曾经有案底,现在要结婚了,要领结婚证和迁户口对方能看到我的案底吗

离婚 2019-10-31 19: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如果你们的关系是同居关系而且有共同的孩子你怎么办。你跟她不需要办任何手续,说像跟女朋友分手一样就行了,或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但有两点:
    一、孩子。虽然还没出生,如果以后出生了,双方都有当婚生子(女)抚养的义务,不管是由你还是由她抚养,另外一方都应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二、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也叫同居析产,双方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应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样分割。
  • 结婚办理迁户口的流程
    一、 男方所要办理文件:
    1.村委接收证明(男方村委或街道办开具的接受证明)需要两份,一份是男方村委或街道办开具的接受证明,一份是男方村委 开 具的户口变动证明)备注;男方村委开 具的户口变动证明是在办理出准迁证后办理,要分两步的。
    2.双方结婚证复印件(最好复印4份,办理子女出生证明要用到。)
    3.到男方 的街道或XX镇计生办开具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不明白可以问妇女主任或打电话询问)
    4.户口本及身份证
    二、女方所要办理文件
    1.写婚迁个人申请书(详见婚迁申请书)
    2.户籍证明(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一份5元,要两份,孩子出生证明用一份。)
    3.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先开出,在办理准迁证后到女方户籍处会用到)
    4.身份证、户口本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婚登记条件为: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因此在满足上述规定的条件时,可以依法领取结婚证。

  • 1、领取结婚证的前提条件是,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双方情形是否符合婚姻法的规定,如果符合则发给结婚证,反之则不发给结婚证。领取结婚证的前提条件不是转户口,所以可以不转户口
    2、转户口属于“夫妻投靠”,便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但是当事人可以不转户口。子女出生后,可以随父落户亦可以随母落户,只是便于教育子女,和一家人生活,绝大多数人在结婚后,都办理“夫妻投靠”户口转入一方的户籍之内。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8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补办结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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