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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自己偷偷借钱赌输了二十几万,女方婚前的四万块钱跟借了信用卡五万块全部给他还债,如果离婚这些钱能要的回来嘛

离婚 2019-11-02 07: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我所说的,想要平分曾经共同偿还过的债务,是我们共同还的购买房子所欠下的债务,我们以前共同还了一部分,现在房子已经协议归男方了,我能否要回我们曾共同偿还房子债务的一半? 如你有充分的理由证明共同偿还了你丈夫婚前买房所欠下的债务,可以偿试向法院起诉,要求你丈夫归还为他清偿债务的一半,其理由是:
    1.房子是丈夫婚前的财产,其买房留下的债务也是其婚前的个人债务,婚后积赚起来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将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是夫妻存续期间为共同居住房子而为之,现离婚将房子归男方,共同偿还的债务不返还,完全违背原来归还债务时的意思表示;
    2.离婚协议对房子归属和债务处理的约定明火显失公平;
    3.离婚协议对共同为丈夫偿还婚前个人债务的处理没有明确约定。当然,我所说的这三点理由只是法律理论上的理解,具体的实践,情况很复杂。你如有意起诉,应请个婚姻案件的资深律师帮助。
    2.协议中说家里的财物,电视机和空调归男方,其他财物归女方,但是我去搬的时候,他却只让我搬我剩余的嫁妆(电视机和空调也是我的嫁妆),其他的东西不许我动。 嫁妆是婚前个人财产,你可以重大误解为由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 2001年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用最通俗易懂的话来说明一下,对于一方婚前的房子、房产,如果夫妻双方在结婚后没有约定的,那么这套房子就永远属于一方的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你的情况,离婚后房子属于男方,但你可以收回你付的所有贷款。除非你老公同意书面约定,否则房子不可能成为共同财产
  • 离婚房产分割原则:
    1、自愿协商的原则:我国《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4、有利于生产、生活原则
    5、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6、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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