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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无责方可以要求全责方赔付车辆维修期间的上下班费用吗,出租车出行

交通事故 2019-11-02 13: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先报警让交警来定责,之后在报保险,告知保险公司你的修车地点,让他们派勘察员去,之后会有定损员对车辆进行定损。最后用到事故认定书来理赔,保险公司会根据当事人的责任大小来理赔相应的金额。
  • 员工在下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是可以判定为工伤的,那么在工伤死亡中是由第三方造成的应该由第三方承担赔偿费用,如果赔偿金额不足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补齐,可分为两次进行诉讼索赔。【工伤认定】:
    (五)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规定,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为饮酒后驾车;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为醉酒驾车。
  • 这个问题需要综合考虑,首先,要考虑您的全责被判定的对不对,若不是全责对您承担的经济责任就相对小一些了。 其次,对方的大货车除非全部报废,否则过错方按过错程度赔偿购车款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一般情况下是按过错程度赔偿的维修款。
    然后,交通、住宿、误工费等费用有一定依据的,有的要依据当地标准实报实销,有的要依据当地标准计算,所以您要认真计算,不合理的部分不能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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