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私人的农村土地 可否买卖给他人?

征地补偿 2019-11-03 20: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在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方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集体土地的征收和征用。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 土地确权后不能进行买卖,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后也不能自由买卖,不过确土地确权后承包权可以继承。
      
    1、中国的农村土地一直以来都是村民集体所有,土地确权也只会确权给村里,不会出现私有土地。个人只能拥有承包权。
      
    2、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买卖,要买卖只能国家征用,然后国家出让使用权。国家征用土地是有规划的,要保持一个耕地的红线,不是让他征用就征用。所以说,理论上农村集体土地就是不能转让的。
      
    3、承包权是可以继承的。不果如果子女不在村里落户,那么是否允许子女承包还得村里讨论同意才行。如果你在承包土地上有大量的投入,那么如果村里收回是要给补偿的。
      确权登记颁证是为了清晰产权,保护农民的财产权益。农村宅基地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是可以流转的,但你要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人,那是不可以的。如果宅基地可以卖给社会上任何人,那就是商品房,这个土地的性质就变了。小产权房之所以违法,是因为它不符合规划,跟所有权没有关系。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1、确权,指的是确认权利,就是你现在的权利状态。现在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指的是对农村集体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的确认工作。
      
    2、确权的目的是明晰产权,防止因为登记制度的不完善导致的土地权属纠纷。下一步的方向可能是推广农村集体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
      
    3、确权只是一个手段,是对现在拥有的各项权利的确认。现有政策已经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和流转。
  • 农村土地买卖有关规定如下,根据土地承包法、物权法以及现在最新的政策,农村土地可以买卖,但前提条件是不能改变土地用途,具体怎么办理还没出台。 不过依据以前承包经营权流转规定,如果是不改变土地用途且用于农业经营,由当事双方签定协 根据土地承包法、物权法以及现在最新的政策,农村土地可以买卖,但前提条件是不能改变土地用途,具体怎么办理还没出台。
    不过依据以前承包经营权流转规定,如果是不改变土地用途且用于农业经营,由当事双方签定协议即可,如果是转让需报土地发包方备案,也就是向村组报告一下,不需要村组批准。如果要保护自己的权益,就最好去县级以上农业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如果是买土地搞商业开发或企业建设,则需要通过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征用与转让手续。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钦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