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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担保人,债主起诉我和债务人,后来债务人死了,我还了全款,我应不应该起诉债务人的妻子和子女起诉债务人的妻子和子女?我是担保人,债主起诉我和债务人,后来债务人死了,我还了全款,我应不应该起诉债务人的妻子和子女?我应不应该起诉债务人的妻子和子女起诉债务人的妻子和子女?后来债务人死了,我应不应该起诉债务人的妻子和子女?

债权债务 2019-11-03 08: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责任分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两种。如果你只在借条上写“担保人:某某某”,就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只有写明了“一般担保”或者写“在债权人无法偿还全部债务时本人才负责偿还”等类似字眼时才属于一般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简单的说,一般保证人的担保责任要轻,就是在法院没有对被担保人(即债务人)强制执行的情况下,担保人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而连带保证责任的担保责任要大,就是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同时承担责任。
    像你所说的情况债权人是可以起诉你的。
  • 第十九条关于债务人死亡担保人的一些解释,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 如果在担保合同(保证人,区别于物权担保)有效的情况下,债权人通过诉讼要求债务人、担保人承担偿还债务的,法院经过对债务人强制执行之后仍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人对担保的债务,具有偿还债务的义务(前述为一般担保的情形);如果是连带担保,债权人诉讼后可以直接执行担保人财产。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或共同担保人(相应份额)进行追偿。
  • 担保人是指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人。
    政府一般情况下不能担保,《担保法》第八条规定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担保权人是债权人,担保人是担保权人的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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