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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与摩托车相撞,驾驶员和行人死亡,交警鉴定驾驶员全责,行人亲属走司法程序,驾驶员子女有责任承担赔偿吗?行人与摩托车相撞,驾驶员和行人死亡,交警鉴定驾驶员全责,驾驶员子女有责任承担赔偿吗?

交通事故 2019-11-04 10: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在行人的赔偿: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比例
    第16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可以按照下列规定由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 主要责任承担90%
    (七)同等责任承担60%
    (八) 次要责任承担40%
  • 两车相撞责任一样损失不一样,双方互相赔偿方式如下:
      
    1、交通事故赔偿先在交强险分项赔偿责任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
      
    2、交强险赔偿完毕后的不足部分再根据责任划分双方平分;
      
    3、不足部分对方财产和人员损失由商业三责险承担;
      
    4、不足部分属于已方承担责任的车辆损失由商业车损险承担;
      
    5、不足部分属于己方责任的人员受伤损失由商业车上人员险承担;
      
    6、未购买商业保险的,交强险赔偿以外的不足部分由自己承担。
  • 相撞,赔偿,全责两车相撞 定我全责 对方驾驶员受伤:
      
    1、报了交警,由交警裁决责任事故,根据责任事故裁决赔偿。
      
    2、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根据交警裁决进行赔付。
      
    3、对方驾驶员受伤,先治好伤,医药费交强险里出,再从第三者险里出钱,再不够的自己出。
      
    4、误工费等其他费用去事故地点的交警受理窗口去协调解决。
  • 交通事故后,通常应当进行伤残鉴定从而确定责任,来进行相关的赔偿。通常伤残鉴定的鉴定时效为出险后3-6个月,为有利被保险人考虑,最长不超过6个月。交通事故类属于侵权损害类型的手上,因此其伤残鉴定,需等到受害人功能恢复到稳定的状态。
    但是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因身体受到伤害向法院起诉维护民事权益的时效为一年,所以,如果是这种情况的,受一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对方全责,则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期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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