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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老公结婚两年了,我们有一个孩子,我在家带孩子期间,他连生活费都不给,我生孩子剖腹产为没有管我,还有婆婆都不管我,我三十天没有吃过他们做的几顿饭,自己忍着痛自己做点吃的,然后平时的话我婆婆和我老公他们都有钱用,他每个月发工资还有如果有资金进账他们从来都瞒着我,把我当做一个外人,不会给我们生活费,现在也一样我和我老公结婚两年了,我们有一个孩子,他连生活费都不给,我生孩子剖腹产为没有管我,不会给我们生活费

离婚 2019-11-05 02:2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起诉离婚,并让对方支付抚养费,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婚内请求给付生活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只有在法院判决离婚或者协议离婚后才能请求支付抚养费,两周岁以内的孩子通常归母方抚养。
  • 如果当事人确无交纳能力,法院可中止执行。法院作出中止执行裁定后,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当发现被执行人有履行义务的条件时,随时可向法院提出申请恢复执行程序。
      如果有经济能力交纳而拒不履行,并且当事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作出强制执行的判决,致使判决无法执行,情节严重的,则法院可以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判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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