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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的老公,他很早就结婚了,并且他和那个女的有两个儿子,我当初认识他的时候并不只他他有家室,我现在和他有一个小孩儿,一岁八个月,孩子都要出生了,他才告诉我他结婚了,并且他还告诉我,他要和他老婆离婚,和我结婚,如今到三年了也没有离。我本人是贵州的,他是广东韶关XX人,去年我老爸的肺结核晚期去世了,我回贵州三个多月,我本来都打算不回来了他叫我回来。嗯,他要跟他老婆离婚,要跟我结婚,又在骗我,其实他老婆就根本不知道我的存在。我最近找他谈,他还是不愿意放手让我走,因为有个小孩儿,他说每个月愿意出6000块钱的生活费,小孩儿生病的医药费不在这6000里面。,有小孩儿的奶粉钱,还有我房租费,生活费,还要分两次,十号至20号,现在小孩儿确实还小,从小都是我自己在带,没有人帮我带过,小孩除了我他谁都不要,叫我写一份合同要如何写,我根本就不会他很早就结婚了,我当初认识他的时候并不只他他有家室,我本人是贵州的,还是不愿意放手让我走

离婚 2019-11-05 09: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起诉离婚,并让对方支付抚养费,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婚内请求给付生活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只有在法院判决离婚或者协议离婚后才能请求支付抚养费,两周岁以内的孩子通常归母方抚养。
  • 依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富由双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富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一方属于有过错,这里所说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继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丈夫有证据证明女方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继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离婚时,可以要求女方给予一定的损害赔偿。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应依照有利于女儿健康生长的原则判决。如果孩子年满10周岁,应征求孩子的意见。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支付抚育费,规范为收入的20-30%
  • 您好,您打算进行离婚诉讼?法院不会一定把孩子判给谁,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同居生活有了小孩想要离婚这个情况发生在94年2月1日之前,则可以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因为符合事实婚姻的规定。离婚的所有问题就可以按照婚姻法关于有效婚姻的程序办理。 如果是发生在94年2月1日之后,则不能请求离婚,只能要求法院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判决。
    同居期间得财产应该按照一般共有财产进行分割,而不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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