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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13年丢失,当年挂失,18年被人冒名申领信用卡盗刷8万,逾期未还,报警说需要银行的非本人操作证明才能立案,怎么处理比较好18年被人冒名申领信用卡盗刷8万,报警说需要银行的非本人操作证明才能立案,怎么处理比较好

银行 2019-11-05 09: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没有商账催收业的社会化信用体系是不完整的社会化信用体系。问题的关键是商账催收业自身如何发展,政府如何规范和管理。
      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的逾期应收账款和司法程序的繁琐以及对商业关系的“摧毁”作用,也导致商账催收市场存在并呈膨胀之势。
      开发商账催收业,是生产力发展的需要。
      现代商账催收作为债务信息的传递者和中间人,能够协调商业矛盾,减小交易成本。管理严明、运作规范的现代商账催收业不仅不会破坏社会秩序,而且是现代商业经济运行必不可少的润滑剂 。
  • 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从报警到下拘捕令没有具体规定,只要符合条件就应当批准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按照 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不归还”是指在“收到发卡银行催收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仍不归还”;如果行为人未经催收自动归还或者在催收后归还透支款项的,不以犯罪处理,构成不当透支,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如果构成信用卡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 你好,一般信用卡无欠款证明要找发卡银行,开具无欠款证明,但该证明应注明欠款期数、还款时间等内容,目的就是说明不是恶意透支。银行一般不会直接开立是否恶意欠款的证明。银行通常只是针对事实就行证明。
    比如前述的欠款时间、期数、还款时间等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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