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丈夫意外死亡,作为妻子,赔偿金是打在我的账户下还是父母的账户上,我还有小孩要待

债权债务 2019-11-06 11: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工亡赔偿金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丧葬补助金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统筹地区是指直辖市和设区的市)。  
    (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地方法规会根据当地情况在上述幅度内确定当地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在工亡赔偿金规定笼统,又未指明享受对象时,容易出现工亡赔偿金分配争议。鉴于丧葬费是用于工亡职工的丧葬,并且数额固定,所以,在分配工亡赔偿金之前应先将丧葬费剔除。然后,再算出各个供养亲属应得的抚恤金,对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则参照法定继承,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进行平均分配。  在工亡赔偿金高于或低于实际应得工亡赔偿金的情形下,应先扣除丧葬费,然后按照依法计算的抚恤金和工亡补助金的比例,来分割供养亲属抚恤金与工亡补助金。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 )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 从法律地位上来讲,死亡赔偿金的被赔偿人还是死者,只是由家属接受,符合遗产特征,因此也是适用遗产分配原则的。
    死亡赔偿金包含了很多项目,并不是一笔赔偿。主要由两类组成:一类是有特定用途或者针对性的,如:扶养费、丧葬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等。
    毫无疑问这类用金应当放在针对性的用途中(或偿还支付人预支费用),不能作为遗产来进行分配;另一类则是无特定对象的费用,比如抚恤金、精神损失赔偿等等。很显然只有这类赔偿费是可以作为遗产来进行继承的。
  • 首先根据赔偿项目予以划分,而采取不同的分配方式。
    的医疗费、丧葬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实际支出应当给实际支付人;
    被抚养人生活费应被抚养人获得;
    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原则上由死者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平均分配,其他人员无权要求分配。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郑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