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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朋友在过马路被车撞了,现在在医院,车主也不来,到交警大队去询问,也不出具责任认定书,车主就给交警大队放了点钱,也不够暂时的手术费,我们现在该怎么办!车主也不来,到交警大队去询问,也不出具责任认定书,车主就给交警大队放了点钱,也不够暂时的手术费,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9-11-07 22: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行人过马路路被车撞的情况,荣昌来说,机动车在人行横道撞行人必定全责,除非有证据行人闯红灯。
    现场勘查记录必需当事人签名才生效,因受伤不能签名,那就先治疗,等以后肯定要签字的。
    事故认定:
    首先,交警扣车,调查取证,包括现场勘查、双方笔录、车辆检测、有可能还有酒精检测。上述工作全部完成后,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意,3天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否则视为同意,无论签不签字。
    相关赔偿事宜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来确定。
  • 上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伤害的,可以提起以下索赔请求:
    1.向交通事故肇事者要求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损失,按实际发生数额或者医嘱确定的时间和标准计算。

    2.非本人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还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具体待遇请查看《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原则是违法行为和事故之间有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你虽然酒驾了,但是酒驾是不是造成这次事故的原因,才是交警判断事故责任的依据,当然一般会加重一点你在事故中的责任,本来你无责,但是因为你酒驾,所以会定你次责。但是交警来了之后,会对你的酒驾行为另行进行处罚,一般饮酒驾驶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
  • 事故责任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应在收到之日子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对方车辆在交强险限额内先予赔偿,剩余部分,按事故责任划分进行分担,对方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责任。
    伤者或受害者家属可主张的赔偿项目是: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遵医嘱)、陪护费、误工费;伤者经鉴定构成伤残的,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及被抚养人生活费。
    对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只能起诉主张。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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