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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天,在公园遇见一个女的,她和他A生气了,要离婚,她向我诉苦,说她A百般不好,只要是个女的就上,老母猪都上,她说她起诉他A了,现住在殡馆里,有没有钱,我一听她怪可怜,我又是信佛人,我觉定帮帮她,我给他要了她A电话,想让他A,底个头,认个错,接她回家,一个女人在外面,家里还有孩子,多可怜,我一个星期之内,打电话劝他她俩个,电话费都打了,一百多块钱,接果这女的,突然发微信,骂我,说我勾引她A,还说,她听他A,小儿子,儿媳妇说我在和他A打电话的时候,骂她丑,什么什么的,我当时气死了,太冤了,忍不住了,骂了她几句,结果它,骂我的还难听,我要被这个女的给气死了,咋办,我是真的很冤枉的,我是连他A,长啥样,都不知道,微信也没有,怎么勾引她A了,唉,要离婚,她说她起诉他A了,有没有钱,家里还有孩子,电话费都打了,还说,忍不住了,咋办

离婚 2019-11-07 22: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在家庭生活中,如果一方出轨,另一方提出离婚的,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可以判决双方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规定,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对禁止婚外情的规定,主要是在第
    三、四条有明确规定的,即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并且在第三十二条中明确规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属于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的依据之一。
  • 从2007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
    0.5%交纳。
  • 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债务清偿遵循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当所支付的费用或所负债务为共同生活所需时,即使不是双方共同所为,或是未经他方同意,他方也要负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一、《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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