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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出行超速违章一天不可以惩罚2次吗?

交通事故 2019-11-07 07: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了交通事故,把别人车给撞了。罚款的情形主要有: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
    3,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4,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5,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处罚的执行有以下几种情况:
    1、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 应当告知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对机动车驾驶员违章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对非本辖区(以直辖市和地、市范围为界,下同)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
    (2)在边远、交通不便地区和高速公路上,对非本辖区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上罚款,机动车驾驶员向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机动车驾驶员主动提出的。
    3、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的,由交通民警作出处罚决定后,当场收缴。
    4、当场收缴罚款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5、交通民警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交到所属单位。单位应当自收到交通民警上交的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罚款缴付代收机构。
  • 2015新交规明确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以外车辆的车速超过规定速度50%不足70%的,发现一次就将按照扣12分、罚款5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并可以吊销驾照;对超速70%,不足100%的,可按照扣12分、罚款10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并吊销驾照;而超速
    100% 以上的,则按照扣12分、罚款20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并吊销驾照。与此同时,驾驶营运车辆(不包括公交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超员不足20%的将扣罚3分、罚款100元; 超过20%的则扣罚6分,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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