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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人民法院该怎么办离婚调解书?要刑事辩护律师么?

离婚 2019-11-06 22: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调解协议只要双方签字并送达就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夫妻双方要协议离婚的,必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调解书的效力主要表现为:
    (1)终结诉讼程序,法院调解生效后,说明人民法院最终从法律上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结束了诉讼程序。 法院调解结果,不经审判监督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变更或作出与原调解相抵触的裁判。
    (2)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得再行起诉,但是调解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后撤诉的离婚案件等几类涉及人 身关系的案件除外。
    (3)当事人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或上诉人民法院,非经法定程序也不得撤销调解书和改变调解书的内容。
    (4)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生效调解书,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 执行。经人民法院调解,送达调解书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拒绝接受调解书,都视为调解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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