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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残废证明材料,家中艰难,能够申请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吗

劳动纠纷 2019-11-07 14: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个人申请: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申请人(户主)通过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向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以下证明: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申请书和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3.残疾证等其它相关证明。  
    (二)社区初审: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实际生活水平,通过入户调查、走访、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核实签署意见,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并张榜公布。  
    (三)街道办事处或镇(乡)审核: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评议、核实、公示后签署意见,并附申请对象的申请书、家庭成员收入情况原始证明及有关材料,报县(区)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四)县(区)民政部门审批:县(区)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如果再进行工伤索赔后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申请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 办理:
    低保待遇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会入户调查、初审、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级民政部门抽查、审批的程序办理。

    程序:
    低保待遇的申请应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通过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并根据家庭成员实际情况,提供以下材料或复印件: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收养证或其他证明其家庭成员身份关系的证明;

    2、残疾证、劳动能力状况证明、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优抚对象证明;

    3、土地(山林、水塘)承包或者租赁合同、就业状况证明、有劳动能力家庭成员的收入状况证明;

    4、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归侨生活补助费证明;

    5、领取一次性补偿金的数额及用途证明;

    6、有关裁决、判决、协议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等。
    特殊情况下,也可由非户主家庭成员或者法定监护人、社会组织等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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